路加福音:第十七章

論罪 (太18.6-7,21-22;可9.42)

1 耶穌向他的門徒說:「使人犯罪的事是必然會有的,可是造成這種事的人要遭殃了! 

2 倒不如用大磨石拴在他脖子上,沉到海底去;這樣比讓他使任何一個微不足道的人犯罪還好。 

3 你們總要當心! 「如果你的弟兄犯罪,就勸誡他;要是他悔改了,就饒恕他。 

4 如果他在一天裡得罪了你七次,每一次都回頭對你說:『我懊悔了』,你都得原諒他。」

論信

5 使徒們對主說:「請增加我們的信心!」

6 主說:「你們若有像一粒芥菜種子大小的信心,就是對這棵桑樹說:『連根拔起來,去栽在海裡!』它也會聽從你們。」

僕人的責任

7「假使你們當中某人有一個種田或放羊的僕人,他從農場回來時,你會不會對他說『趕快坐下來吃飯』? 

8 當然不會!你會對他說:『先替我預備晚飯,繫上圍裙,侍候我,等我吃過了,你才吃。』 

9 僕人照著主人的吩咐做事,難道主人還得向他道謝嗎? 

10 你們也是一樣。當你們做完上帝吩咐你們做的一切事,要說:『我們原是無用的僕人;我們不過盡了本分而已。』」

治好十個痲瘋病人

11 耶穌在往耶路撒冷去的旅途中,經過撒馬利亞和加利利中間的地區。 

12 他進了一個村莊的時候,有十個痲瘋病人迎著他走過來。他們遠遠地站著, 

13 高聲喊說:「耶穌,老師啊,可憐我們吧!」

14 耶穌看見了,對他們說:「你們去,讓祭司檢查你們吧!」他們去的時候已經潔淨了。 

15 其中有一個人看見自己已經好了,連忙轉回來,大聲頌讚上帝, 

16 又俯伏在耶穌腳前感謝他。這個人是撒馬利亞人。 

17 耶穌說:「得到醫治的有十個人,其他的九個在哪裡呢? 

18 為什麼只有這個外族人回來感謝上帝呢?」 

19 於是耶穌對他說:「起來,去吧!你的信心治好你了。」

上帝主權的實現 (太24.23-28,37-41)

20 有些法利賽人來問耶穌,要知道上帝的主權什麼時候實現。耶穌回答:「上帝主權的實現並不是眼睛所能看見的。 

21 沒有人能說:『看吧,它在這裡!』或『它在那裡!』因為上帝的主權是在你們心裡!」

22 接著,他又對門徒說:「日子將到,你們渴望能看見人子當權之日的來臨,卻見不到。 

23 有人要對你們說『看吧,在那裡』或『看吧,在這裡』,你們不要出去看,也不要追隨他們。 

24 正像閃電橫掃天空,從天的這邊照射到天的那邊,人子來臨的日子也是這樣。 

25 但是他必須先受許多苦難,被這時代的人棄絕。 

26 正像挪亞的時代,人子來臨的日子也是一樣。 

27 那時代的人照常吃喝嫁娶,一直到了挪亞進方舟那一天,洪水來到,把他們都消滅了。 

28人子來臨的日子,又像羅得的時代;那時代的人吃喝如常,買賣如常,也耕種也建造。 

29 到羅得離開所多瑪的那一天,火和硫磺從天上降下來,把他們都消滅了。 

30 人子顯現的那一天也會這樣。

31「那一天,在屋頂上的,不要下來到屋子裡拿他的東西;同樣,在田野工作的,也不要回家。 

32 要記住羅得妻子的遭遇! 

33 那想保全自己生命的,要喪失生命;那失掉生命的,要保存生命。

34 我告訴你們,那天夜裡,兩個人睡在一張床上,一個被帶走,一個留下; 

35 兩個女人一起推磨,一個被帶走,一個留下。」

37 門徒問說:「主啊,這些事會在哪裡發生呢?」耶穌回答說:「屍首在哪裡,禿鷹也會聚在那裡。」